中國計量認證CMA(China Metrology Accreditation),只有取得計量認證合格證書的第三方檢測機構,才允許在檢驗報告上使用CMA章,蓋有CMA章的檢驗報告可用于產品質量評價、成果及司法鑒定,具有法律效力。CMA也是檢測中心CNAS認證證書的標志。具有此標志的組織為合理合法的檢驗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有關要求,在中國從事全國檢驗和檢測商品的組織必須具有獨立的主體資格,并由中國或省部級CNAS認證管理方法單位與審查機構達到審查標準。只有在按照規定或規定授權后,他們才能從事檢驗和檢測主題活動。
CNAS標志是Chinanationalaccreditationserviceforconformityasssment(中國國家認證委員會合格評估)的縮寫。根據評論。監督質量認證組織(如權威認證.實驗室.檢驗組織)的管理方法和主題活動,確定其是否有實力開展相對質量認證主題活動(如驗證、檢驗、校正、檢驗等)。
計量認證(CMA)
CMA分別由英語ChinainspectionBodyandyandyandyandyandyaproval英文縮寫CMA,證明產品質量或管理體系符合標準。計量認證是法律計量管理的重要工作內容之一。它是中國通過計量立法對為社會出具公證數據的檢驗機構(實驗室)進行強制性評估的一種手段,是具有中國特色的政府對第三方實驗室的行政認可。對于檢測機構來說,是檢測機構進入檢測服務市場的強制性審批制度,即具有計量認證資質并取得計量認證法律地位的機構,可以為社會提供檢測服務。
實驗室認可(CNAS)
CNAS分別由英語
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
計量認證(CMA)與實驗室認可(CNAS)的異同比較
(1)目的相同。
提高實驗室管理水平和技術能力。
(2)起源不同。
測量認證:1955年,周總理提出成立計量局。1957年,國務院決定政府部門設立實驗室。集科研、生產、教學檢驗為一體的實驗室對促進實驗室建設有重大影響。1982年,國家質量檢驗中心成立10億元,承擔政府生產(商業)產品的質量監督管理職能;1985年,為規范質量檢驗機構和其他法律專業檢驗機構的行為,提高檢驗工作質量,1987年頒布的《計量法實施細則》稱為計量認證。
實驗室認可:20世紀40年代,由于缺乏一致的檢測標準和手段,澳大利亞無法為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的英國軍隊提供軍火。因此,它開始建立一個全國統一的檢測系統。1947年,澳大利亞首次建立了世界上第一個檢測實驗室認可系統——國家檢測權威機構協會(NATA)。1966年,英國建立了校準實驗室認可系統——大不列顛校準服務局(BCS)。此后,世界上一些發達國家建立了自己的實驗室認可機構。1973年,實驗室認可制度采用了當時關貿總協定(GATT)R的貿易技術壁壘協定(TBT協定)。1977年,在美國的倡議下,國際實驗室認可會議(ILAC)成立,并于1996年轉變為實體,即國際實驗室認可合作組織(ILAC)。
(3)評價依據不同。
計量認證是基于《計量法》第二十二條和《資格認定評價準則》的評價依據。
CNAS-cl01被實驗室認可,相當于ISO/IEC17025:2005作為評審依據。
(4)不同的對象。
計量認證對象包括:
①各級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依法設立或者授權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
②經各級人民政府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批準,為社會提供公平數據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
③取得計量認證證書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需要新增檢驗項目時,應申請擴項計量認證;
④自愿申請各類科研、檢測實驗室,為社會出具公平數據。
實驗室認可CNAS的對象包括:
①供方第一方實驗室,包括生產企業實驗室;
②需方第二方實驗室;
③社會公共第三方實驗室。
(5)不同的實施考核部門。
省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對檢測機構進行考核。
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直接對檢測機構進行實驗室認可。
(6)考核內容不同。
計量認證主要以公平性和技術能力為重點。
實驗室認可側重于考核檢測機構的管理要求和技術能力要求。
(7)不同的法律和國際地位。
經計量認證合格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提供的數據,用于貿易認證、產品質量評價、成果評價作為公證數據,具有法律效力。同時,計量認證的CMA標志已成為國內社會公認的評價檢驗機構的重要標志。計量認證已被列為產品質量檢驗等檢驗領域檢驗市場準入的必要條件。實驗室認可是國際慣例。在重大法律糾紛中獲得更好、更多的信任和支持。
通過國家實驗室認可的檢測技術機構,證明其符合國際校準和檢測實驗室能力的一般要求。
(8)結果不同。
計量認證(CMA)標志可根據證書上限定的檢驗項目在中心出具的檢驗報告中使用。
CNAS標志可根據證書上限定的檢驗項目在中心出具的檢驗報告中使用。
4.與其他機構相比,實驗室認可的檢測機構具有計量認證的特點。
(1)必須是能夠承擔法律責任的實體;
(2)必須有法人公平聲明和相應的不干預政策,以確保檢測工作不受外界壓力和影響;
(3)有效控制其管理系統的所有構成文件;
(4)定期到國家計量單位對所有用于檢測的設備進行校準和追溯;
(5)檢測依據必須是國家、部委、行業統一頒布的標準;
(6)嚴格對檢測人員進行資格考核;
(7)嚴格規定檢測過程,定期監督其全過程;
(8)有效控制檢測所用供應商、供應商及相關服務單位;
(9)必須接受客戶,及時反饋;
(10)每年定期對質量管理體系進行內部審核和管理審核,并按國家規定定期進行外部審核;
(11)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形式和相關信息量出具檢測結果報告。
計量認證是法律、法規規定的強制性行為,其管理模式是國家統一管理,以維護國家法律制度的需要。其評價工作是在充分考慮中國國情和計量認證實踐的基礎上實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