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出臺明確了:檢驗檢測機構及其人員應對出具的報告負責 這回清楚了!
日期:2021-05-20 13:49:18 瀏覽量:2321 標簽: 檢測機構
檢驗報告[Survey Report] 又稱“貨物殘損檢驗報告”,系檢驗機構應申請檢驗人的要求,對受損貨物進行檢驗以后所出具的一種客觀的書面證明。檢驗貨物受損的程度和鑒定,在國際貿易中常常委托有信用、有權威與超然立場的獨立檢驗人(Independent Surveyor)辦理。產品出售前的質量檢查,對公司產品合格數的統計,是鑒定產品質量達標的書面證明。它是經過對產品、設備的質量檢驗得出,是保證產品質量體系的標準。
近日,市場監管總局就強化檢驗檢測機構監管舉辦專題新聞發布會,介紹市場監管總局剛剛頒布的《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修正案)》兩部規章。
市場監管總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截至2020年底,我國共有檢驗檢測機構近4.9萬家,當年出具檢驗檢測報告近5.67億份。市場規模約占全球市場份額的20%,是全球增長最快、最具潛力的檢驗檢測市場。新規章主要針對目前檢驗檢測監管中存在的薄弱環節。
市場監管總局認可檢測司司長 董樂群:明確檢驗檢測機構及其人員應當對其出具的檢驗檢測報告負責,除應當承擔行政法律責任外,還須依法承擔民事、刑事法律責任。
新修訂的《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體現了簡政放權、優化服務的要求,避免重復審批,解決資質認定事項范圍不統一問題。明確將“優化準入程序”作為本次規章修改的重要目標。
市場監管總局認可檢測司司長 董樂群:以食品檢驗、機動車檢驗、生態環境監測等高風險領域為重點。持續開展行業整治行動,保持對突出問題、突出風險的高壓監管態勢。同時把市場準入制度改革創新作為激發市場活力的重要環節,全面推行告知承諾制度。